1)第三十四章 初至油坊乡_我生活在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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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坊乡,原名清河乡,盖因佐近一条河得名。”

  “显庆年间,届时天皇大帝尚在位,乡中老农忽觉本乡土地极宜种胡麻,乡民遂多改种胡麻榨油做生计,自此改名油坊乡,时人谓之清河油坊乡是也。“

  “本乡产得好胡麻油,莫说附近乡里,便是在那庐陵县城,也是极有名!”

  一路上,老管家于庆热情地给李南和观云僧两人介绍起油坊乡的风土人情起来,倒是让李南对于油坊乡了解了个大概。

  按照于庆的说法,油坊乡因为附近的土地极为适合种芝麻,所以榨油赚了不少钱,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地方,不少的女人都想嫁到他们那边去。

  通过这段时间各种明里暗里的套话,李南总算是对他最关心的唐朝的户籍制度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唐朝四家为邻,五家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再上面就是县,府,州,道。如果说他之前穿越而来的那个村子只能算是里管辖下面的一个村子的话,这个油坊乡,已经是后世乡镇级别了。

  在唐朝,虽然有镇这个说法,但是跟后世的乡镇不太一样。镇这个级别是很大的,用来特指局面不是特别安稳,只用军队来羁縻坐镇的区域,简单来说,就是军管区域,属于节度使制度兴盛后的产物。安禄山管辖的安西四镇,其实面积堪比唐朝好几个州。

  古人用字都还是很讲道理的,正因为因为统治力薄弱,行政力量难以剑及履及,才需要军队驻扎去“镇”嘛。

  来油坊乡看看的主意是李南定的,他也知道此时女团尚未成型,不宜出现在唐人面前。但是他一来想试探唐人对于女团传纶音这种事情的接受程度,收到反馈后及时改进,反正都要面对这些,先拿一个乡试错总比拿一个通都大邑来试错要好些。

  二来是他们在野地里行走多日,女团也需要交易补给,他也想给自己和药娘置办一身行头,总不能一直穿着皮鞋休闲裤吧,特别是药娘,连双鞋都没有,李南每天看着药娘赤脚踩在各种石子土坑里,都替她觉得肉疼。

  虽然药娘走得很轻松,似乎她觉得官道平整的土地比她之前在山里遍地荆棘毒虫的道路不知好了不少。

  三来,李南觉得无非一个乡镇而已,派人去县城要一天一夜才能往返,就算自己这边被人看出破绽,那些改成沙弥尼的女侍卫也有足够的武力和能力逃跑或者反抗。

  总之,去油坊乡这个行为虽然有些冒险,但是利大于弊。

  关于以上种种,李南给春十三娘和观云僧讲过之后,两人都表示无异议,反而赞叹郎君放在古代就是萧何一流的人物,端的心细如发。

  急急忙忙行走了半日,天色快黑之时,李南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油坊乡。

  额——站在油坊乡唯一一条大道上,李南表示这一切还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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